項  目 第      二      順      位      房      貸
 

產  品  特  色

 

以房屋作第二順位抵押權(二胎)向銀行貸款

原貸銀行須滿半年以上且繳息正常

手續簡便、撥款迅速

申  貸  資  格 年滿20 ~ 65歲之國民

台北市需10坪以上其他區域需15坪以上

申  貸  額  度 最低30萬、最高視房屋鑑估價值而定
貸  款  利  率  實際貸款利率,以銀行提供之貸款產品及授信條件為準
攤  還  期  限 定期定額本息攤還,可自行選擇攤還年限(1、2、3、5、7年)
 

檢  附  文  件

本人及配偶身份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

房屋所有權狀影本土地所有權狀影本、土地謄本、建物謄本

前貸銀行最近半年之繳息記錄明細

半年內薪資轉帳明細或最近一年度扣繳憑單或可供財力證明之文件

備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註 申貸所需之條件、資料及實際核准利率,視個別情況有所不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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