項  目 債      務      委      任      和      解
 

適  用  對  象

 

通過協商機制但已毀諾且負擔太重明顯繳不出協商機制款項者

未參與協商機制或對協商結果不滿意而放棄申請者

金融機構總債務支出大於月薪收入的30倍以上者

願意正面積極處理面對債務並對債權和解贖回有意願者

委  任  和  解

徵  詢  重  點

 

信用狀況:是否已經產生遲繳遲繳天數與次數

負債金額:各擔保貸款無擔保貸款信用卡與現金卡等債務積欠金額

催收狀況:銀行是否已經進行電話催收、法務催收信函、及委外催收

法律狀態:銀行有無寄存證信函法院是否寄發支付命令判決確立函件

實際困擾:為何無法負擔協商機制月付金有無民間欠款家庭支出

工作狀況:是否有薪資轉帳、公司有無投勞保與報所得稅等

財產現況:名下有無其他不動產、動產、有無擔任其他人的保證人等

債務瞭解家屬是否知悉債務情況、公司是否可以接受強制執行扣薪

 

檢  附  文  件

身份證影本

健保卡或駕照影本

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一份

若已經協商,則需附上債權清冊

若已經到法律程序,則需附上法律信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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